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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歹徒抢劫未遂刀插人质 女便衣开枪将其击毙 [打印本页]

作者: 太空猴子    时间: 2010-7-15 13:55     标题: 歹徒抢劫未遂刀插人质 女便衣开枪将其击毙

视频地址http://www.56.com/u15/v_NTMxMTQ1MTY.html


昨天晚上,一湖北男子在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抢劫未遂遭警方追捕,途中竟丧心病狂劫持一弱女子与警方对峙。晚上9时30分,警方发现男子伤害女事主,一名英勇的女特警果断连开4枪击毙男子,受刀伤的女人质被成功解救。
  
    
  抢劫未遂遭警方围捕
  
    
  昨晚8时许,38岁的湖北籍男子谢某在站南路抢劫一名男子时遭对方反抗,谢某持剪刀将被抢的男事主刺伤后逃跑。接报后,警方组织围捕。
  
    
  8时30分,谢某跑到流花路附近交叉路口挥舞着剪刀。一开始,附近人们似乎没有发现他的异常。之后,警察开始喝令他放下剪刀。但谢某不听继续持剪刀往火车站方向快速移动。
  
    
  劫持人质事件猝然升级
  
    
  经过公交站时,几乎是眨眼的时间,谢某右手持剪刀,勒住一名候车的女孩,其后拖着被劫持的女孩,闪身进入站西路红棉国际时装城门口的自助银行内。
  
    
  大批警员将现场附近封锁,谈判专家同时到位。晚上8时50分,特警到场,据悉当时狙击手也到达现场。流花地区附近则被大范围交通封锁,警方也不断扩大警戒线。
  
    
  晚上9时,记者在现场看到,持刀男子年约25岁左右,剪平头,小眼睛,身穿短袖衬衫,有袖章。他左手箍住女孩的颈部,右手持刀对准人质喉管。期间他喝了水,在饮水时,他仍用臂膀紧紧扼住女孩的脖子。被劫持女人质看上去不到20岁,穿短衣短裤,身高1.5米多,非常瘦弱。人质左手捂脸,表情痛苦。
  
    
  男子开始大声与对面20米外的一名壮实警员对话。警员采用谈判专家惯用的“邀请”式友好手势,高声与其对话,安抚其情绪,希望他放下武器。期间,数名男警员也试图接近该男子,并劝服他放下武器。此时,现场决策者正在选择最佳解决方案,而现场也不断出现新的便衣警察。医院急救车则停在银行外候命。
  
    
  歹徒情绪激动刀插女人质
  
    
  9时10分,谢某情绪明显激动,显得越来越急躁。他大声叫喊,并持剪刀连续扎向女孩的手部、腿部。女人质眼光呆滞,鲜血浸透右半身衣服。她完全无法言语。
  
    
  这个时候,警方进一步对现场进行清理,并后移警戒线。而围观群众几乎将眼光都聚焦在那名与歹徒面对面的壮实特警身上。“可能要强攻了。”围观市民们议论道。
  
    
  女便衣3秒钟内连打4枪
  
    
  9时25分,一名身材瘦小、扎着马尾辫、穿着白色T恤的女子走上前递上一瓶饮料。歹徒伸手准备接。就在这时,饮料竟然掉到了地下。
  
    
  由于警戒线所限,记者无法看清当时歹徒是否弯下腰。这时,只听得“砰”的一声爆响,“马尾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枪射出第一弹!歹徒身体立即后仰,“马尾辫”继续向其冲击。她右手平端枪口,抢身冲入自助银行,紧接着又是连续补充击发了三枪!整个过程,不过3秒钟。
  
    
  清脆枪声在夜幕中显得格外响亮。周围一片异动,增援特警迅速将受伤女子救出,送进救护车,救护车鸣笛离开现场。大批警员、法医进入枪击现场。所有围观者都可以确定:歹徒被现场击毙了。而连开4枪击毙歹徒的,就是眼前这名身材瘦小的“马尾辫”。
  
    
  9时50分,死亡男子被盖上白布,送上担架运离现场。5分钟后,流花地区交通恢复正常。
  
    
  广州警方昨天深夜通报:匪徒是湖北籍男子谢某,他在站南路抢劫一名男子时遭对方反抗,疑犯持剪刀将被抢的男事主刺伤后逃跑。接报后,警方组织围捕,之后他劫持女人质与警方对峙,在谈判无效之后,为避免歹徒伤害女事主,最终被开枪击毙。女事主事后送院,无生命危险。
  
    昨晚事发经过
  
    8时20分
  
    歹徒在站南路抢劫一名男子未遂被围堵。
  
    8时30分
  
    歹徒在流花路交叉路口挥舞着剪刀。
  
    8时40分
  
    男子右手持剪刀劫持一名在公交车站候车的女孩,并将她挟持入站前路红棉国际时装城门口自助银行内。
  
    8时50分
  
    特警到场,狙击手也到达现场。流花地区附近则被大范围交通封锁,警方也不断扩大警戒线。
  
    9时
  
    持刀男子开始大声与对面20米外的一名壮实警员对话。
  
    9时10分
  
    该男子情绪明显激动,显得越来越急躁。他大声叫喊,并持剪刀连续扎向女孩的手部、腿部,女人质受伤流血。
  
    9时25分 一名身材瘦小、扎着马尾辫、穿着白色T恤的女子走上前递上一瓶饮料。歹徒伸手准备接,饮料突然掉到了地上,“马尾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3秒钟内连开4枪。
  
    9时50分
  
    死亡男子被盖上白布,送上担架运离现场。
  
    9时55分
  
    流花地区交通恢复正常。
  
    
  
  特写
  
    
  这个女特警 犀利
  
    
  便衣女特警击毙歹徒后,在5分钟内即在另一名着制服警员的陪同下离开现场。记者近距离看到,该女警大概30岁,身高1.6米左右,举止相当干练。即使是在刚刚开枪击毙歹徒后,走路姿势依然矫健迅捷, 表情非常平静明显经过特殊战术训练。
  
    
  她左手始终紧抓着一个小坤包。可以推测,当时手枪就装在包里。
  
    
  在距离该女警20米处,可见其满脸是汗,表情严肃。她一路快步离开现场,少有现场警员认识她并与其打招呼。现场知情人说,便衣女警可能是广州市特警支队的队员,属于“秘密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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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仔细看了视频,认为这个女警的行为很不妥当。

她第一枪就击中了歹徒的上半身,应该是头部。歹徒在惯性下,手臂带着人质向后跌倒。此时,和人质一起跌倒的歹徒,目标不好确定,所以女警没有继续补射。

注意,女警在开第二枪的同时,人质已经爬了起来(歹徒依然躺在地上,估计已经死亡),脱离了歹徒的控制,所以女警能很好地把握目标,连续近距离射击而不怕误杀人质。

如果说女警是怕人质受到伤害而补射,那么第二枪就已经足够了(人质此时已经绝对安全),其余2枪,绝对多余。

还有,女警在开第二枪的同时,人质已经朝女警方向爬了起来,如果当时是我,我会立刻伸手去拽近在咫尺的人质,而女警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动作去保护人质,只是自顾自地去把手枪当冲锋枪使用。

一枪就可以使罪犯丧失反抗能力,为什么要连续补射三枪呢……第一枪是合法合理的阻止罪犯继续犯罪,第二枪尚可说的过去,而其后的二枪则是杀人!我怀疑这个女警有暴力倾向。
    
我一向最讨厌拿美国对比中国说事,但我还是想起一个记不清名字和细节的美国电影。电影里,某警察遭到调查,因为他在制止罪犯时,连续开了两枪。就电影里描述的,美国法律,只允许警察在特殊情况下开枪阻止罪犯,目的是使罪犯失去继续犯罪的能力,但是开枪的目的绝不是要杀死罪犯,当罪犯失去犯罪能力时,警察继续开枪,就是违法的。

我想中国也应该有类似的法律,有人知道的话,请告知。
作者: 太空猴子    时间: 2010-7-15 14:13

如果是我的亲人,我会在第一枪击中歹徒时,伸手解救我近在咫尺的亲人,而不是丝毫不顾亲人,在歹徒已经没有对我亲人造成伤害能力的前提下,去蓄意杀害一个罪不致死的人。
如果是陌生人,我依然是这么做。
作者: 千年老妖    时间: 2010-7-15 15:59

楼主,首先我想说的是,你对国产的警用手枪还不太了解吧.
警用枪的杀伤力和军用的杀伤力绝对不是同一个档次.
而这次被射杀的对象是个25岁左右的年青男子.
这样一个年龄,身体各方面的条件应该都还不错.
而根椐解剖学角度分析,上半身中枪后,神精并没完全被切断.
脑神精完全还有反应可以在五秒或是更短时间内对人质做出伤害.
所以第二枪是完全有必要的,我们假设这男人的身体比较结实.
那么一般的国产警用手机并不能一二枪就完全能解决问题.
一个对人质已经有所伤害的情况下,在保证人质安全的情况下,开四枪完全有必要.
我曾看过国外的个报道,一男子中七枪的情况下,还能杀害两人.
所以国外的警枪,一般都改用了"见血开花"弹.有机会去军事区了解下什么是"见血开花"弹吧.
作者: weineng    时间: 2010-7-15 16:12

我在网上看过这部视频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和歹徒套近乎说话分散他的注意力女的化妆成送饮料的,最后那女人开枪时是小跑过去的绝对的近距离射击,要是在这么近的情况下击毙不了歹徒那干脆就回家抱孩子得了。
作者: congxz6688    时间: 2010-7-15 16:17

一枪制敌,足以终止其罪行。我不明白她为什么又凭什么又补三枪,她真的有权这么做?
对方是持刀的,又不是持枪,倒地以后就没戏了。

[ 本帖最后由 congxz6688 于 2010-7-15 17:40 编辑 ]
作者: congxz6688    时间: 2010-7-15 16:20

引用:
原帖由 太空猴子 于 2010-7-15 13:55 发表
视频地址http://www.56.com/u15/v_NTMxMTQ1MTY.html


昨天晚上,一湖北男子在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抢劫未遂遭警方追捕,途中竟丧心病狂劫持一弱女子与警方对峙。晚上9时30分,警方发现男子伤害女事主,一名英勇的女 ...
的确,我当时看到新闻时,心里的念头跟楼主一样。
后三枪根本就是过当的。可惜中国人根本没有适度执法的观念,不只是老百姓,就连媒体和执法机关也没有这样的观念。
作者: 太空猴子    时间: 2010-7-15 20:16

引用:
原帖由 千年老妖 于 2010-7-15 15:59 发表
楼主,首先我想说的是,你对国产的警用手枪还不太了解吧.
警用枪的杀伤力和军用的杀伤力绝对不是同一个档次.
而这次被射杀的对象是个25岁左右的年青男子.
这样一个年龄,身体各方面的条件应该都还不错.
而根椐解剖学 ...
关于警用枪,我恰好曾因为要写一篇东西时查找过资料。
你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了。
军用枪的杀伤力足够强大,射程足够远,为什么偏偏还要去发明警用枪呢?因为,警用枪其中的发明初衷,就包括限制子弹射程,限制子弹杀伤力,限制子弹的穿透能力。
这其一是防止子弹射穿罪犯时误伤无辜群众。
同时,警用枪的作用是停止罪犯继续犯罪,而不是消灭罪犯。这也是我指责女警的原因,就是,她已经停止了罪犯,还要消灭罪犯。

至于你说什么解剖学,又举了7枪不倒牛人的例子,我觉得莫名其妙了(包括警用枪的例子)。枪杀事件的详细视频有,你不分析事件的真实视频,说这些,是顾左右而言他了。

请重复阅读我原文,或者去看视频。

PS,罪犯的犯罪工具是剪刀!而女警补射时,人质已经坐起来,有站起来的趋势,而罪犯则躺在地上未知生死。如果这样手持剪刀中弹的罪犯还有危险,我只能认为罪犯学过小李剪刀了。
作者: haohao1114    时间: 2010-7-15 20:56

感觉女警做的有点过分。打第一枪时人质就脱险了歹徒倒在地上已经,上去补那三枪没看懂
作者: zxhczl    时间: 2010-7-15 23:21

我认为,在短时间能做出正确的判断,那是不可能的,只要能将罪犯搞定就是很不错的啊!
作者: goodmap    时间: 2010-7-16 11:31

看到有人辩论说到底这么做是好还是不好.其实不用说其他的。打击犯罪就该严厉.挟持人质了还不该死吗?(一小女孩,你知道他是多么害怕吗,就算后来没事,也容易有阴影,后果很严重)这样平常百姓才不敢乱来.社会也安全许多.让我说无论是小偷还是抢劫犯都应该抓到一定罪都毙了得了.反正人口也很多.让干坏事的人都见鬼去吧.想完全阻止人类犯罪.就应该从重处罚.我只是想社会更加宁静,没其他意思.当然了我讲的比较偏激,国家也得做点事,人人有饭吃有屋子住.生活安稳了,自然也就没人犯罪了.
作者: xk893301    时间: 2010-7-16 12:11

说点自己的看法:大家好象对女警是否应补三.四枪产生争议,其实很好理解,据新闻报道此女警是刑侦队的一个什么队长,从警以来第一次实弹杀人,训练跟实战是有区别的,为什么运动员的训练成绩总好过比赛成绩是一样道理,更何况杀人呢,当时女警的心理压力肯定很大的,要近身开枪不误伤人质,当时女警脑子里可能只有一个念头,击倒罪犯,管他什么制止继续罪犯还是消灭罪犯,击倒再说,三、四枪估计她也不想补,但就这么射出去了,具体只有她自己心里最清楚,估计也紧张收不了手了.另外也别把中国警察的综合素质估的太高,当领导决定动枪了,枪手是不会考虑什么制止或诮灭的.我们在瞎操心,什么军用枪、警用枪,罪犯死了,人质活着是硬道理.呵呵.
作者: tcxabc1    时间: 2010-7-16 12:14

无论好的坏的做了就要付出代价,你有本事劫就有对面死的觉悟。
作者: 匪军    时间: 2010-7-18 16:24

看了新闻画面,在歹徒倒地后连补几枪真是另人诧异,至少那也是生命啊。
作者: 大漠沙    时间: 2010-7-19 18:14

当时的情况肯定已是受命毙了歹徒。所以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女特警才不惧形式的把他置于死地,连开四枪。按寡人的理解,第一枪歹徒倒地以后(应该是击中头部),人质已不被他控制,且歹徒也没在给其他人构成威胁的情况下,人民公安解救人质的目的应已达到。后面的三枪就于理、于法都说不去是三枪了,完全是执法执过了头,理应公安没权利去剥夺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是不是属于“乱作为”。
作者: 王子1983    时间: 2010-7-20 17:05

明显是重了,本来可以不击毙的,偏偏要击毙
作者: yaanlihao    时间: 2010-7-20 17:46

击毙了好,现在是世风日下,歹徒猖獗又极度凶残,这种人多死点才好,免得去伤害无辜的群众!我支持警方严厉执法,坚决打击暴力犯罪!
作者: 归途    时间: 2010-7-20 17:57

这警察堪称侩子手,既然这个劫持人质的人允许警察靠近给他水,那么就说明事情还是有缓和余地的。这个人还没有真的开始桑心病狂到要杀人,再说这位手里的刀是正手握刀,他如果是反手握刀,来你给我开枪打打看。你打我的时候,反手握刀,顺势就能有很大几率割开人质的动脉或者静脉,有过一定反恐或者见过类似事情的人或者警察军人都明白这点。为了自己的仕途上的顺利,狗B警察连开4枪。不是侩子手是什么?
            我想,从这件事情完了以后,没有人再会允许给自己送水,或者靠近自己,当拉过人质的那瞬间都会做好玉石俱焚的准备。现在的社会压力这么大,类似这类,被鬼上身,莫名其妙的就做出这样的事情的事件,以后也一样不会少。不信?那咱们看看。
作者: fjzzzhq    时间: 2010-7-21 18:08

我在看视频的时候,有听到,女警开了第一枪后,周围有同伙(可能是上司)大声口吻指引她继续补枪,女警后来才冲上去补...大伙可以找找视频看看


其他的我观点中立
作者: 去过    时间: 2010-7-21 22:46

引用:
原帖由 klwj433 于 2010-7-15 14:04 发表
如果人质是你的亲人呢?
现在的人都不知道怎么想的,警察开枪也要说不对,不开枪又说手里拿的是烧火棍
你以为那时候容许你好好思考啊,也就是几秒、十几秒的事
我以为楼主可以换个角度,想想你是那个女警或者人质 ...
如果罪犯是你的亲人呢?或者你是罪犯呢?
已经失去威胁了,何必要丧失性命呢?犯罪大多只是一念之差。

所以假设不当,比喻不当,毫无意义的假设,毫无意义的如果。

[ 本帖最后由 去过 于 2010-7-21 22:49 编辑 ]
作者: 198112    时间: 2010-7-22 01:10

劫持人质和抢钱性质迥异。

女警显然是得到了击毙的命令。
作者: 万物生    时间: 2010-7-22 13:21

现在这社会要是不打死几个就会更没安全感了!闲人太多了!
作者: QLZW001    时间: 2010-7-22 14:43

哪里来的这么多事后诸葛亮啊?不开枪击毙,换你们上去试试,估计连个上去的胆子都没有,人质安全才是硬道理,说什么劫匪一念之差,我说别人不差就他怎么差了?像这样的社会渣滓必须铲除,否则会有更多的人效仿,等劫匪劫持你们的亲人我到看看你们是不是有这么冷静的心态来分析现场,相信你们恨不得把劫匪打成马蜂窝,劫持人质现场不是像你在电脑桌前敲字那么清闲。现在搞暴力犯罪的人越来越多 ,政法部门就应该严打,该杀的就得杀,杀鸡给猴看,这样才能打下暴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还我社会太平。不要抱怨什么社会不公,那是应为你没有能力,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硬道理,你改变不了环境你就得适应环境,环境是不可能去适应你个人的。
作者: lchhlchh    时间: 2010-8-7 11:24

关键的时候就是不能手软。象那些亡命徒没有什么好客气的,他们也没什么好教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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